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揆一,1615年生於瑞典斯德哥尔摩。进入荷属东印度公司後,经历各种职阶,1-5年在巴达维亚(今印尼雅加达)升任为高级商务,1-7年被任命为-出岛商馆馆长,曾於费尔勃格(Nicolas Verburg) 担任-长官时批评费尔勃格的镇压反荷事件政策。1656年6月升为-长官,5个月後-岛遭台风侵袭,损失惨重。1662年揆一被郑成功军队包围而投降离台。
揆一在失掉-,回到东印度公司的总部巴达维亚以後,立即受到审判,被控只以本身利益为重,不顾公司的财产,致使公司财产落入敌人之手。揆一因此被判终身流放班达群岛(Banda)附近的艾一岛(Pulau Ai, Ay)。揆一在岛上度过8年(1666~1674) ,揆一的子女、朋友向荷兰国王威廉三世陈情,并以2万5千荷盾赎出揆一。後在威廉特赦下回到荷兰,住在阿姆斯特丹直至过世。回国後,揆一与过去同僚共同出版《被遗误的-》一书为自己辩护,文内谴责东印度公司高层怠忽职守、拒派援军、遗误时机,自己因孤立无援才丢掉-。本书另有德、日、中、英等各国译本。甘为霖(William Campbell)牧师亦曾节录收在其Formosa Under t-e Dutc-一书内。目前最新的英译版本是Inez de Beauclair於1975年所编的Neglected Formosa。-有周学普的中译本《被遗误的-》(1956),收录於台银经济研究室编《-经济史三集》。
中文关键字:揆一 , 荷属东印度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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