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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-年9月彭明敏等人预备发表「-人民自救宣言」,1971年10月陈少廷在《大学》-发表〈中央-代表的改选问题〉、1972年1月雷震撰写〈救亡图存献议〉、12月--长老教会总会发表〈对国是的声明与建议〉等,皆提出国会全面改选的诉求。1978年党外人士在〈十二大-建设〉的共同政见中,亦提出国会全面改选的诉求。此後,除了1980年因不久前发生美丽岛事件而未处理此一议题外,从1983年「党外後援会」到1986年-进步党(简称-)成立後,「万年国会」全面改选成为党外运动及-的主要-诉求。
1987年解严前夕,美国众议院通过「--法案」,要求-当局加速-改革、进行国会全面改选。解严之後在-主导下,1987年到1989年持续发起有关国会全面改选的群众运动。因应此一改革趋势,执政当局推动「第一届资深中央-代表自愿退职条例」,但成效不彰,1990年要求国会全面改选的呼声更高,-籍部分增额立法委员亦表态支持。6月-官会议「释字第261号」解释文,明定1991年12月底为第一届中央-代表退职的最後期限。1991年4月,第一届国民大会临时会制定中华-宪法增修条文10条,赋予第二届中央-代表选举的法源,同时将监察委员之产生,改由总统提名,经国民大会同意任命之;12月举行第二届国民大会代表选举,1992年12月举行第二届立法委员选举,国会完成全面改选。
中文关键字:国民大会代表 , 立法委员 , 监察委员 , -官会议释字第261号解释文
英文关键字National Assembly member , Legislators , Control Yuan member , J.Y.Interpretation No. 261
参考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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