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常识

台湾总督府专卖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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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治时期总督府最重要营利机构,其盈余为官方极重要的岁收占总税收的4成。最早是1897年由制药所经营的鸦片专卖,其次在1899年设立盐务局、樟脑局,扩大专卖事业,1901年统合为专卖局。1905年增加烟草专卖,往後陆续增加酒类、酒精、度量衡、火柴、石油等专卖商品。专卖局直属总督府,局内设有总务课、盐脑课、烟草课、酒课等,下设8个支局、11个出张所、6个工场、3个试验场,员工最多时达7000多人。战後国民政府接收後,於1947年改为公卖局,专卖制度与部分专卖商品被维持下来,其营收成为省政府的重要财源。

参考资料

    〔★台湾总督府,《台湾统治概要》,1945〕〔→烟草专卖、酒专卖、台湾省专卖局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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