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常识

郑评事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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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2年4月在台北开面包店的郑评与林贝中、洪维和等人,被政府以参加史明的「独立台湾会」为由,逮捕入狱。当时特别成立「台湾独立革命军郑评小组」以处理此案。经审判,以阴谋行刺蒋经国等政要为罪名,将郑评判处死刑,黄坤能、洪维和、林风中等判处无期徒刑,柯金钟、游进龙等则被判10年有期徒刑。

参考资料

    〔★《独台会纪事》,1999〕〔→独立台湾会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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