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生於1950年2月18日。-部参谋次长吴石,毕业於-陆军大学,为陆军中将,1949年春由-部史政局调升福州绥靖公署副主任,後随政府来台。1950年2月-部保密局於查获--省工委会案中,发现-地下-朱谌之(时年46岁,浙江人)曾来台联系-人士。朱在浙江定海遭到逮补,押解来台,供出与吴石联系的情形。保密局随即展开逮捕,涉案者包括联勤总部第四兵站中将总监陈宝仓、空军训练司令部参谋王济甫、东南长官公署科长聂曦及参谋方克华、江爱训、林志森,吴石的副官王正均等人。同年3月1日吴石被捕,交付审判。1950年7月25日及8月12日判决,吴石、朱谌之、陈宝仓、聂曦、王正均、林志森6人-;方克华、吴鹤予判刑10年,江爱训判7年,王济甫判5年。但吴石、朱谌之、陈宝仓、聂曦等人却提前於6月10日枪决。
参考资料
〔★《安全局-:历年办理匪案汇编》,第1辑,1991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