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常识

彭明敏事件

生活词典 changshi.cidiancn.com

阅读: 259

19-年彭明敏师生因预备发表〈-人民自救运动宣言〉而遭逮捕判刑的-事件。彭明敏,1923年(大正12年)出生於台中大甲,1945年(昭和20年)就读-东京帝国大学时,在长崎遭空袭致左臂「从肩膀炸断」,遂肄业返台,1948年毕业於-大学-系,赴加拿大麦基尔大学(McGill University)及法国巴黎大学,分别取得硕士、博士学位,1961年8月被任命为台大-系主任,随即被派为联合国大会中国代表团顾问,是代表团中唯一的-人。但是愈受到政府的重用,他「心里对於整个政局的疑虑愈加深」。

彭明敏出身-长老教会家庭,经历二二八事件的「恐怖和愤怒」,1963年获选为第一届「十大杰出青年」时,自认为是超然、非-性的纯学者。在担任联合国顾问返台後,声誉日隆,许多台大学生、市议员、地方-人物前来拜访、谈论-。1960年代初期,-际地位日趋孤立、国内-情势日趋严峻,彭明敏与两位台-学院毕业的学生——谢聪敏和魏廷朝,决定整理国是主张,19-年9月完成〈-人民自救运动宣言〉(简称自救宣言,又称-自救宣言,-警备总司令部判决书称-自救运动宣言),揭櫫三大目标:(一)推翻蒋政权,不分省籍竭诚合作建设新国家、成立新政府;(二)重新制定新宪法,实行真正的--;(三)重新加-合国,共同为世界和平而努力。

几经波折,终於印好一万份宣言-,但彭明敏等3人来不及散发就被逮捕、-被查扣,依「惩治叛乱条例」及「刑法」相关条文的「预备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、颠覆政府」罪起诉,彭明敏、魏廷朝各处-8年,各褫夺公权4年;谢聪敏处-10年,褫夺公权6年。

政府当局为降低此一-事件的冲击,除了要求中外文媒体淡化处理,而且在判决书中几无讨论〈自救宣言〉的具体内容,以免造成二次传播。-《-青年》-不久就刊出自救宣言,美国《时代》(Time)-等报刊亦加以转载;海外也展开救援行动,麦基尔大学校长科恩(Dean Co-en)首先奔走告知红十字会及-组织,加拿大-同乡会并特别发起成立「--委员会」。

1965年11月彭明敏被特赦出狱,当局派遣情治人员日夜-监视,且不予恢复台大教职。在-「-青年独立联盟」盟员宗像隆幸(中文名宋重阳)以及美国传教士等秘密策画下,於1970年1月逃离-抵达瑞典,不久转往美国。美国政府为了应付来自-政府的-,曾要求彭明敏不得从事-活动,但彭明敏仍在美国先後担任「-联盟」总本部-、-人公共事务协会(FAPA)会长、亚太-协会理事长,1992年11月1日返回-。

中文关键字:彭明敏 , 联合国中国代表团顾问 , 谢聪敏 , 魏廷朝 , -联盟

英文关键字Peng Ming-min , World United Formosans for Independence

参考资料

    彭明敏。1995。《自由的滋味:彭明敏回忆录》。台北:彭明敏文教基金会。陈佳宏。1998。《海外-运动史:美国「-」团体之发展与挑战》。台北:前卫。陈仪深。2006。〈彭明敏与海外-运动(19--1972):从外交部档案看到的面向〉。《国史馆学术集刊》,10:--220。

分享常识给亲友.

下一篇:德记洋行 下一篇 【方向键 ( → )下一篇】

上一篇:徐傍兴 上一篇 【方向键 ( ← )上一篇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