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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案 1:
不要 如果对方给我的快乐远远大于可能会失去分出去的钱的难过,我是无所谓钱的,给就给了,对方也是付出了的啊
答案 2:
颠复了古老的家庭概念
答案 3:
法律总是往最坏的反面考虑,所以你觉得生活如果会往最坏的方向发展的话,花点钱公证也行。
我是觉得没有必要。之前听过一句话:“如果我爱她,连命都是她的,还在乎房子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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